杀情人及其丈夫潜逃(杀害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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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火车被抓,14年前他曾将妻子及其情人杀死后潜逃广东,被抓时正准备乘车去打工,你怎么看?
案件事实:
男子交代他的真名叫翟某恩,45岁,河南省濮阳市人。2005年2月的一天,其在天津务工时有出轨行为,妻子发现后为报复翟某恩,也发生了出轨的事。翟某恩一时怒不可遏,将妻子及其情人杀死后,潜逃至广东。14年来,翟某恩隐姓埋名,不仅办了假身份证,还利用捡到的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惠州建筑工地干活。
很遗憾事实上这起杀人案件的犯意仅仅是因为男子自己出轨之后发现妻子为了报复也主动出轨,故而临时激愤杀人。所以这件事我认为确实是一个悲剧,男子自己未能守住诺言出轨在先,其后面对妻子出轨却直接索命的做法,不得不感慨这就是所谓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好聚好散本不难,何苦性命来偿还?
众多的情杀案件当中,都可以发现双方本可以好聚好散互不打扰,但是奈何总会有一方因为激愤而痛下杀手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甚至是被剥夺生命的惩处,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少见,此前发生的众多情杀案件中大多都是落得同样的下场。
所以倘若男子能够好聚好散,面对妻子的报复坦然面对离婚,各自重新开始生活想必这么多年也就不用东躲西藏,落得心安何乐不为?而且从目前的案情来看,男子当年杀害两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且没有特殊从轻或者减轻惩处情节的情况下,男子的刑罚可能会在无期甚至是死刑。
最后劝诫那些对感情容易偏执的人,好聚好散不难,切不可一时冲动让自己的人生永无安宁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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